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学生考研出国升学的积极性,努力形成领导带头抓、教师主动引、学生努力学的全员关心学生考研出国升学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院成立促进学生考研出国升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此项工作。
第二条各系部主任是促进专业系学生考研出国升学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班主任是促进班级学生考研出国升学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系部根据学生人数配备1-2名指导教师与联系点辅导员共同指导、关心考研出国学生,学工办明确一名辅导员具体协调此项工作;相关任课教师和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须主动关心考研学生情况,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努力形成全员关心学生考研升学的良好氛围。
第三条联系点领导负责指导各系部制定并提交促进学生考研工作年度计划、目标;各系部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学工办、团委每学期至少设计一项面向全院学生的主题教育活动,学院优先给予经费支持;各班主任负责制定并提交促进学生考研年度班级工作计划、目标,落实班级学生的考研引导、指导和服务工作,对有特色的活动,学院将给予经费补贴。
第四条对参加当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学院将统一授予“学习之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对升学(含出国、出境升学)的学生学院将统一授予“学习标兵”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第五条当年学生参加研究生考试的人数和录取的人数将作为联系点领导、系主任、考研指导教师、班主任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系或班当年参加研究生考试人数高于20%,且考研出国升学率高于8%的相关负责人优先参与评先评优;班级当年参加研究生考试人数低于15%,考研出国升学率低于5%的班主任不得参加年度评优和校优秀班主任评选。
第六条对于当年研究生报考率高于15%但低于30%,或考研出国升学率达到10%的专业系或班,学院奖励系主任或班主任200分业绩奖;当年研究生报考率高于30%,或考研出国升学率高于15%的系或班级学院将给予系主任、班主任相应分值奖励(系部按参加研究生考试人数超1人奖励20分,录取超1人奖励40分;具体班级按每录取1人奖励100分);根据年度学生考研出国升学目标完成情况给予相应辅导员一定分值奖励。
第七条对于当年考研出国升学率达到10%及以上的专业,学院给予专业系600分专项奖励;对于当年考研出国升学率达到15%及以上的专业,学院给予专业系1000分专项奖励。(同专业2个班按1.5系数计算,2个以上按1.6系数计算;奖励数额将根据二级学院当年财力情况动态调整)
第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开始实施,由学院促进学生考研出国升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根据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