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04〕57号)
实验教学是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重要环节。其基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实验原理、实验方法的训练,使学生掌握现代技术、测量方法、先进仪器设备的运用和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严谨作风及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认真严密组织实验教学,特制定本规范。
一、实验课程体系
1. 依据我校人才培养计划的总体框架,实验课程体系由课内实验、独立设课实验、集中综合性实验构成。
2. 课内实验是促进学生深化理论知识、掌握实验基本技能和基本研究方法的重要教学环节,旨在巩固知识、验证理论、培养动手能力。
3. 独立设课实验是以一门或几门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为基础,融实验理论、实验知识和实验技能为一体,旨在培养学生的基本实验思想、实验方法、实验技能和综合应用能力。
4. 集中综合性实验是以系列课程或课程群为基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自主实验的意识,以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为主。
5. 鼓励实验室面向全校学生开放,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与专长自拟实验项目,进入实验室自主实验。
二、实验教学文件
1. 实验教学大纲是实验教学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组织实施实验教学、规范实验教学过程、检查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因此,凡列入人才培养计划中的课内实验、独立设课实验和集中综合性实验均须制定实验教学大纲。
实验教学大纲一经批准执行,不得随意变动,以保持其严肃性和稳定性。若确属教学要求或硬件条件不能满足等情况需要变更实验内容的,必须严格按照实验项目变更程序执行。
2. 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是体现实验教学目的、内容和方法的重要载体,它主要包括实验原理、实验目的、实验方法、实验内容、预习思考题和讨论题等内容。
实验室主任应组织有关专家审定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内容,以确保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的质量。不断更新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教学内容,要求尽可能使用近三年的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三、实验教学内容及项目管理
1. 实验教学内容的确定应以人才培养计划、课程的教学目的为依据,不断优化、更新,设置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由被动模仿到主动设计以及综合运用,形成具有基本性实验、提高性实验和研究创新性实验不同层次所组成的实验教学内容体系。
2. 对投资成本高(高价值设备、高材料消耗和高能耗)但学生受益面小的实验内容,在不影响学生动手能力、综合设计能力培养的前提下,可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通过仿真或虚拟实验等辅助手段来实现。
3. 依据教学内容,科学设置实验项目,填写实验项目卡片,一般每个实验单元时间以2学时为宜(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 实验项目若需变更,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经实验室主任同意、二级学院(直属学部)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5. 实验按形式和内容可分为演示性、操作性、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创新性等类型。
(1)演示性实验:教师操作、学生观察,验证理论、说明原理、介绍方法;
(2)操作性实验:学生按要求,动手拆装和调试实验装置或上机操作、程序设计和数据处理,掌握其基本原理和方法;
(3)验证性实验:按照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的要求,由学生操作,验证课堂所学的理论,加深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理解,掌握基本的实验知识、实验方法、实验技能和实验数据处理方法,撰写实验报告;
(4)综合性实验:可以是学科内一门或多门课程教学内容的综合,也可以是跨学科的综合。运用多方面知识、多种实验方法,按照要求(或自拟实验方案)进行实验,主要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实验方法、实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设计性实验:可以是实验方案的设计,也可以是系统的分析与设计。学生独立完成从查阅资料、拟定实验方案、实验方法和步骤(或系统的分析与设计)、选择仪器设备(或自行设计、制作)并实际操作运行,以完成实验的全过程,同时形成完整的实验报告,主要培养学生组织能力和自主实验的能力;
(6)研究创新性实验:运用多学科知识、综合多学科内容,结合教师的科研项目,使学生初步掌握科学思维方式和科学研究方法,学会撰写科研报告和有关论证报告,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6. 实验室要经常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活动,研究实验教学规律,注重更新实验内容和实验项目,改革教学方法,改进实验装置。要逐步减少验证性、演示性实验,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创造性实验比例。
四、实验教学过程的组织与管理
1. 实验室在组织与实施实验教学时,必须具备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仪器设备使用说明或操作规程、实验或操作注意事项、实验挂图和教具等。
2. 实验教师必须对实验学生进行考勤。
3. 学生首次上实验课,实验教师必须宣讲《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规则》等实验室规章制度。对不按规定操作、损坏仪器设备、丢失工具者,按学校有关管理办法执行;对严重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实验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实验;对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4. 每一次实验课,实验教师必须向学生简明讲述本实验的目的、原理、方法、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抽查学生的预习情况,预习不合格者不予进行实验。
5. 科学组织,合理分组,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要求基础课实验、上机实验、操作实验每组不超过1人,专业基础课实验每组不超过2人,专业课实验每组不超过4人(大型设备及系统装置除外),专业选修课、实验选修课和集中综合性实验视专业要求而定。
6. 实验教师要因材施教,精心指导,循序渐进,教书育人,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7. 学生在实验过程中,要求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做好原始数据记录。
8. 建立实验教学档案。实验教学档案主要包括:实验教学文件、实验教师教案和试做报告及实验开出情况记录;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修理情况;学生实验报告、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常见问题的原因分析及解决办法;有关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研究及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文献资料等。
五、实验教学检查
加强实验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教学检查工作管理规定》,实验教学检查分为期初、期中和期末三个阶段,检查形式包括听课、问卷调查、学生座谈会等,并形成教学检查报告,分别在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和实验室存档。
六、实验考核
1. 实验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平时考核包括实验预习、实验操作、实验报告等。期末考核包括笔试、实验操作、总结报告、设计实验等。
2. 独立设课实验课程的成绩,一般按以下比例评定:平时考核成绩占60%,期末考核成绩占40%。
3. 课内实验以平时考核为主。课内实验成绩占本课程总成绩的比例见《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课内实验考核不及格,该门课程成绩即为不及格,必须经过实验补考,实验成绩及格后才能决定该课程是否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