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英语口译第二阶段考试考生须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0-04-20     浏览次数: 3125

1、考生必须准时进入候考室,迟到者不得参加考试,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
2、考生在听到自己的口试验号证号码后,由试场工作人员领至备考室。
3、考生经过备考后,由试场工作人员领至各考场外等候进入试场。此时,考生不得离开候考座位。
4、考生进入试场后,应按指定座位入座,由主考官查验准考证、口试验号证和身份证后正式开始考试。主考官录下考生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同时开始口语部分考试。口语部分考试结束后,主考官开始播放口译部分试题。每段试题后录音带上有间隙时间供考生翻译(中级15-25秒、高级40-50秒),考生应抓紧时间进行记录并且作口头翻译。
5、考生在进入候考室前须关闭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等,并装入信封袋内交由工作人员封好,考生在候考、备考及考试时间内均不得启封或使用移动电话、耳机、各种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如mp3等)及其他通讯工具。一经发现,不论得益与否,均作违纪处理,不得继续参加考试,并取消本年度考试资格。
6、鉴于口译考试的特殊性,考生在候考室可能等候较长时间,请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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